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精神,公司启动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点的专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凡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论是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均可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公司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不超过27个专业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对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附件1),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提交所在院(系)。
2.各院(系)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报送专业。
3.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遴选出候选专业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4.候选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专业负责人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请各院(系)于11月2日(星期二)前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以及推荐专业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5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笃行楼北座309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angqs@scut.edu.cn。
五、其他
1.2021年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最后一个申报年度,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优势专业申报,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填写《信息采集表》,并做好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工作。
2.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按“两步走”实施,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才可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相关院(系)须加强入选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并督促和支持专业参加专业认证,确保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
联系人:梁权森,联系电话:87110750。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指导标准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