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设置

 

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各单位:
为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粤港澳区域经济快速发展需求,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任务紧密结合、高水平大学和行业骨干企业紧密结合、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过程紧密结合,推动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博士”)教育发展,公司拟组织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类别委员会”)采用“项目制”申报2021年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与重点行业、地区及创新型企业合作开展工程博士跨领域联合培养,实现从招生、培养到就业的一体化育人。
(二)以工程项目为牵引,如“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相关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工程博士“项目制”精准培养,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围绕工程博士的能力提升展开。
以上项目可跨类别、跨领域招生培养。
二、招生对象
正在承担或参加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级重大工程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的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员或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人员。
“项目制”工程博士实行公开招考的招生方式,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择优录取,报考条件、招生流程等均按公司当年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单列。
三、具体要求
(一)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主要依托各类别委员会,结合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重点行业、创新型企业深度合作,以“项目制”形式开展工程博士联合培养,促进公司工程博士教育内涵式稳步发展。
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校内外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方式,每位指导教师每年限招工程博士1人。
(二)申报单位应明确以下事项:
1. 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名称
2. 合作单位(原则上选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地处相同或相近城市,研究方向与类别领域联系紧密的一个或多个科研院所和企业)
3. 招生类别(领域)(可跨类别、跨领域)
4. 项目负责人
5. 集中授课地点(公司各校区及各研究院)
6. 招生规模(5人左右)
7. 联合培养实施方案(结合《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办〔201815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制定)
8. 联合培养管理方式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单位填写《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1年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于630日前报类别委员会。
(二)类别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请于713日前将通过的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jzll@scut.edu.cn,纸版材料送至笃行楼北座204室。
(三)公司将于8月组织专家答辩,通过答辩的申报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制”工程博士招生培养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
人:张莉莉
办公地点: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笃行楼北座204
联系电话:020-87110152
电子邮箱:yjzll@scut.edu.cn
(二)类别委员会
1. 电子信息类别委员会
人:曾抒姝
办公地点:电子与信息学院,五山校区逸夫科学馆118
联系电话:020-87112449
电子邮箱:yjssz@scut.edu.cn
2. 机械类别委员会
人:赵荣超
办公地点: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五山校区19号楼203
联系电话:18922126636
电子邮箱:merczhao@scut.edu.cn
3. 材料与化工类别委员会
人:冯一冰
办公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五山校区麟鸿楼106
联系电话:020-22236029
电子邮箱:msybfeng@scut.edu.cn
4.资源与环境类别委员会
人:吴章艺
办公地点:环境与能源学院,大学城校区环境楼B4-209
联系电话:020-39380569
电子邮箱:zhywu@scut.edu.cn
5.土木水利类别委员会
人:黄丽
办公地点:建筑学院,五山校区6号楼109
联系电话:020-87112365
电子邮箱:arlhuang@scut.edu.cn
 
附件: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
2.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1年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2068

附件:
附件1:《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学位办〔2018〕15号).docx 附件2:《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1年工程博士跨领域协同育人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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