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缴费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设置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公司学生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公司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公司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为贯彻执行完费注册管理制度,现将2019—2020年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缴费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工作需要,财务处从2019学年开始不再委托银行划扣学生学杂费,所有学杂费均通过公司“统一支付平台”(访问方法:公司主页→校园生活→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s://fee.cw.scut.edu.cn/)收取。请各学院教务员务必告知所有学生。
二、公司“统一支付平台”将于8月1日起开放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缴费功能,学生应于报到前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具体缴费操作请查看系统首页的“使用说明”。
三、学生使用银行电汇或生源地助学贷款方式缴费的,务必要求汇款单位在汇款附言处注明“学生姓名+学生学号+学杂费”(例如:张三201812345678学杂费),以便财务处能及时处理汇款抵扣学杂费事宜。
四、报到注册日前缴清本学年及以前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可予以注册。未按公司规定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只可办理报到手续,不予注册。因欠费未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可登陆“统一支付平台”查询欠费信息并缴纳所欠学费、住宿费。
根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收费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规定,未办理学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研究生不予选课、不予考试,不予记录成绩,不予办理答辩手续。根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欠费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享受奖助学金。
五、申请缓缴学费注意以下事项。
1.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正当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本科生,必须在报到注册的两日内向学院提出缓缴申请(申请书在学生工作处主页下载中心学生资助办公室中下载),申请原则上只缓缴本学年学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未缴清以前学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不予申请本学年缓交。
2. 学院应认真审查学生提出的申请理由,缓缴申请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后,于9月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复审。学生工作部(处)于9月10日前将复审名单报财务处进行系统缓缴处理,届时学院可为学生办理预注册手续。
3. 缓交期间,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筹集到学费的学生,应主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审批手续且缴清学费等费用者方可进行有效注册。
4.缓交期间,如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仍未能筹集到其余费用的学生,缓缴期限结束前应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并再次提出缓缴申请,二次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学生的缓交申请经学院核实情况、审批,学生工作处复审,报财务处备案后,学生方可继续办理预注册手续。
5.上述1至4项内容不适用新生,新生申请缓缴学费,请参见新生入学指南办理。
六、住宿费缴费注意事项:
 选择新学年不住公司宿舍的学生应及时前往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避免因欠住宿费无法办理注册手续。
七、缴费票据的发放方式及查询途径
1. 学生缴费成功后,系统将统一以短信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开票通知。收到通知后,新生可以登录财政部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pjcy.mof.gov.cn/),录入短信/电子邮件通知中的票据信息进行查验后,自行下载电子票据。
2. 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学生,也可以登录 “统一支付平台”查询自己的缴费票据信息,点击“交费查询—已交费信息—开票及查询”,即可直接下载电子票据。
请各学院将上述有关规定告知每个学生,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缴费注册工作。
 
 
财务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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