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5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2017-2020)》(华南工教〔2017〕53号)精神,加强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公司决定继续实行职称待提升教师再训制度,现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拟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校内在编教师;
2. 2016年7月1日以后到岗的引进副教授及以上教师(除国内高校教师系列引进人才外)。
二、培训时间
2019年4月-2019年6月。
三、学分要求
1. 课程学习
对参训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以及教学方法与技巧、教育教学技术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1。 课程学习时间为4月11日15:00-17:00,地点为五山校区一号楼1601,请参训教师提前十五分钟签到领取培训手册。
2. 主题研讨
培训期内,每位参训教师需参加至少2次公司组织的本科教学创新大讲堂、教学沙龙、教学午餐会等教学交流活动,并完成培训手册中的《主题研讨记录表》。相关安排请留意培训期内教务处以及教师教师发展中心主页的通知。
3. 教学观摩
培训期内,每位学员需观摩至少2次优秀本科教学示范课,并完成培训手册中的“优秀本科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相关安排请见培训手册,并留意培训期内教务处以及教师发展中心主页优秀教学示范课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报名,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37号楼203A),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fd@scut.edu.cn。已报名参加往期培训但未通过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教师需重新报名。
2. 各学院需在2019年7月1日-7月5日将参训教师的培训手册交回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师综合表现评定培训成绩,成绩合格的教师可获颁合格证书。
3.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所有校内在编在岗教师必须参加教师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参评副教授,引进的副教授及以上教师(除国内高校教师系列引进人才外)需在到岗工作后两年内参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相关教师参加培训。
教务处联系人:谭志敏,联系电话: 87110720,电子邮箱:cfd@scut.edu.cn。
 
附件:1.必修课安排表
2.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汇总表
 
 
教务处
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1:必修课安排v2(1).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汇总表v2 (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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