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设置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落实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33号)(见附件1)精神,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工作,自2019年起开始编制公司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为做好公司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如实反映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与内容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并包括2018年度的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和资产处置管理情况等,内容提要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的编写工作,确保内容完整、详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任务。
三、具体分工
1.财务处负责编写公司流动资产(含存货)、流动负债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负责编写流动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情况,重点分析货币资金在流动资产的占比情况;若货币资金占比较高,需重点说明,并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的举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写公司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和科技成果资产评估授权管理情况;并负责编写资产使用情况(含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情况),分析对外投资和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和收入使用情况等;同时,具体负责编写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详细分析处置原因、处置方式、报批报备情况及处置收入的使用情况等。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编写仪器设备类资产(含软件)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负责编写仪器设备类资产(含软件)的使用和处置情况,按内容提要要求分别编写已达使用年限应淘汰报废的仪器设备类资产处置情况、未达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类资产处置情况,详细分析处置原因、处置方式、报批报备情况及处置收入的使用情况等。
4.图书馆负责编写图书资料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负责编写图书资料的使用和处置情况,详细分析处置原因、处置方式、报批报备情况及处置收入的使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负责编写专利、著作权等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情况,详细分析处置原因、处置方式、报批报备情况及处置收入的使用情况等;同时,协助资产处编写科技成果资产评估授权管理情况。
6.基建处负责编写在建工程管理情况,若在建工程规模较大,需重点说明,并分析原因;若存在已使用未转固的在建工程等问题,应重点检查、查明原因,及时开展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的转固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7.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写校名校誉无形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设和校名校誉的使用情况。
四、报送时间
请上述单位务必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资产管理处,同时将全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eejie@scut.edu.cn。
 
附件:1.《关于落实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33号)
2.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内容提要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22日
 

附件:
附件1 关于落实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2:年度报告内容提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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